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
平湖法律咨询
2025-04-25
1.通常,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。患者若主张医院有医疗过错,就要自己证明医院诊疗有错、自身有损害,且过错和损害有因果关系。
2.若医院隐匿、拒绝提供病历,或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,可推定其有过错,此时医院要自证无错。
3.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产品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受损,患者只需证明用了相关产品且出现损害,医疗机构等要自证无过错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由患者证明医院诊疗过错、自身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;特定情形下如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病历资料可推定其有过错,由医院自证无过错;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患者证明使用产品及出现损害后果,相关机构对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。
法律解析:
在一般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,遵循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这是为了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,让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。而当医疗机构隐匿、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有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时,这严重破坏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公平性,所以法律推定其有过错,要求医院自证清白。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考虑到患者在获取专业证据方面的弱势,规定患者只需证明使用产品和出现损害后果,由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,这更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大家在医疗纠纷方面遇到问题,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患者主张医院有医疗过错,就要证明医院诊疗行为有过错、自身有损害后果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。
2.若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、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推定其有过错,此时医院要自证无过错。
3.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药品、消毒产品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,患者只需证明使用相关产品并出现损害后果,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需对自身无过错举证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:患者应增强证据意识,及时收集和保存病历等相关证据。医疗机构要规范病历管理,避免出现隐匿、篡改等违规行为。对于医疗产品相关方,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,确保自身无过错证据的留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,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。患者若认为医院有医疗过错,就需自己举证,要证明医院诊疗行为有过错、自身有损害后果以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。
(2)当出现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病历资料,或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,这时医院要自己证明不存在过错。
(3)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药品、消毒产品、医疗器械缺陷,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,患者仅需证明使用相关产品并出现损害后果,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要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。
提醒:
患者遇到医疗纠纷要注意保存证据,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患者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,先明确是否属于一般情况。若是,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医院诊疗行为过错、自身损害后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的证据,比如病历、检查报告、诊断证明等。
(二)若发现医疗机构有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、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主张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,让医院自证无过错。
(三)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里,患者只需保留使用相关产品及出现损害后果的证据,如药品包装、输血记录等,剩下由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:
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;
(二)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;
(三)遗失、伪造、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。
2.若医院隐匿、拒绝提供病历,或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,可推定其有过错,此时医院要自证无错。
3.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产品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受损,患者只需证明用了相关产品且出现损害,医疗机构等要自证无过错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,由患者证明医院诊疗过错、自身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;特定情形下如医疗机构违规处理病历资料可推定其有过错,由医院自证无过错;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患者证明使用产品及出现损害后果,相关机构对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。
法律解析:
在一般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,遵循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这是为了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平衡,让主张自己的权利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。而当医疗机构隐匿、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有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时,这严重破坏了证据的完整性和公平性,所以法律推定其有过错,要求医院自证清白。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考虑到患者在获取专业证据方面的弱势,规定患者只需证明使用产品和出现损害后果,由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,这更有利于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。如果大家在医疗纠纷方面遇到问题,或是对相关法律规定存在疑问,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般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,患者主张医院有医疗过错,就要证明医院诊疗行为有过错、自身有损害后果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。
2.若医疗机构存在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、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推定其有过错,此时医院要自证无过错。
3.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药品、消毒产品、医疗器械缺陷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,患者只需证明使用相关产品并出现损害后果,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需对自身无过错举证。
解决措施和建议:患者应增强证据意识,及时收集和保存病历等相关证据。医疗机构要规范病历管理,避免出现隐匿、篡改等违规行为。对于医疗产品相关方,要严格把控产品质量,确保自身无过错证据的留存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一般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里,实行“谁主张,谁举证”原则。患者若认为医院有医疗过错,就需自己举证,要证明医院诊疗行为有过错、自身有损害后果以及两者存在因果关系。
(2)当出现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病历资料,或遗失、伪造、篡改、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,这时医院要自己证明不存在过错。
(3)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中,因药品、消毒产品、医疗器械缺陷,或输入不合格血液致患者损害,患者仅需证明使用相关产品并出现损害后果,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要对自己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。
提醒:
患者遇到医疗纠纷要注意保存证据,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患者遇到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时,先明确是否属于一般情况。若是,需积极收集能证明医院诊疗行为过错、自身损害后果以及二者因果关系的证据,比如病历、检查报告、诊断证明等。
(二)若发现医疗机构有隐匿或拒绝提供病历资料、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况,可主张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,让医院自证无过错。
(三)在医疗产品责任纠纷里,患者只需保留使用相关产品及出现损害后果的证据,如药品包装、输血记录等,剩下由医疗机构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、生产者、血液提供机构证明自己无过错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,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:
(一)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、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;
(二)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;
(三)遗失、伪造、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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